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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3:4年內全校至少90%教師,每年在教學、研究、輔導、服務4個向度上,能為自己擬定超越前1年的年度發展目標,並致力於目標之行動與實踐,以及自我之提升與檢核

一、目標與願景與使命的關聯
       教師透過發展目標的思考與決定,對自我的角色有更深的理解,進而對自己的責任有更大的承擔;透過自我提升所投入的具體行動,形塑自身獨特價值,成為引導學生自我實現之典範。
 

二、目標的重要性

  1. 本計畫旨在創造可促進教師反思,並勾勒自我提升方向之機制,協助教師將自我提升的信念轉化為具體行動,為教師自我實現建立新典範。
  2. 面對當前高教環境在排名、市場、法令以及充滿外在動機的框架,此計畫期使每位教師發揮獨特潛能、自我實現,使清華能超越環境,為高教建立新典範。
  3. 定義教師圖像的「多樣性」,建立具備典範引導與移轉的多種「典型」,「教學+研究」、「教學+輔導」、「研究+服務」,形塑不同頂峰的典型。
  4. 透過每位教師所形塑的個人圖像,具體呈現清華教師圖像的多樣性,此一多元接納的行動圖像,使清華園成為每位清華教師真正的歸屬。
     

三、目標的實施方法

  1. 實施期程:以一年為期,教師每年一月底,在目標平台上確認自我提升之方向,並據此方向選定項目、設定行動目標;於下一年一月,進行目標達成之自我檢核。
  2. 範疇與規準:可在教學、研究、輔導、服務四個(包含教學、研究、服務、輔導相互搭配比重、並各層面影響力加乘)或任何能對齊學校使命與願景的創新項目中,選取至少兩個項目,並於所選項目之下,填具總共至少三個超越現狀的目標。 
  3. 指標設定與評核:可以就選定項目,自行設定目標,並訂定質量化指標;或選擇平台中範例的目標與指標,亦可選擇平台中範例目標,但自訂質量化指標。於隔年進行質量化指標達成之自我檢核。

四、目標的推動模式

  1. 各項獎勵之參考條件:以教師投入的作為,做為各項獎勵(如激勵薪資、校內各類優良與傑出獎項之申請等)之必要參考條件。
  2. 提供獎勵:針對成果豐碩並在項目上創新之教師,辦理公開發表及表揚獎勵,鼓勵大家做實質的自我提升規畫和檢核,激發個人在團體中做為典範的榮譽感,學校規劃詳盡的作業程序,使之成為公正透明而且受人矚目的榮譽。